汕头一女子浑身酒气,驾车撞上美容店,原因竟是……
我不该冲动,不该去做违法的事,做什么事都得先思考。”
昨天下午,江西九江籍女子刘某平在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的询问室内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然而,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刘某平为她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
11月5日凌晨4时24分许,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接到110指令,得知在辖区南碧埠六巷有交通警情,随即赶赴现场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卡在一家商铺的拉闸门下,现场一片狼藉。
这是驾驶员将油门当成刹车了?
还是车辆失控了?
当民警准备向肇事车辆驾驶人刘某平了解一些情况时,发现其满身酒气,便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身体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8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将其带往汕大附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鉴定结论为乙醇浓度51毫克/100毫升,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但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刘某平驾驶车辆撞进商铺,竟然是故意的。据刘某平交代,她于4日晚10时许在金平区的家中喝了两瓶啤酒,其后叫了代驾司机驾驶一辆小轿车前往龙湖区南碧埠,到了5日凌晨4时左右在南碧埠6巷与朋友江先生发生纠纷,一时冲动便驾车撞进江先生所经营的美容店内。
刘某平的这一撞好在没发生人员伤亡,只是将美容店的玻璃门撞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冷静下来的刘某平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表后悔,表示会赔偿美容店的经济损失。
目前,交警部门对刘某平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小酒怡情,但过量饮酒不仅不利于健康,而且在酒精的刺激下容易做出过激行为,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另外,广大驾驶员应当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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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快更要安全!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